一、规划局
1、选址意见书
2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
①选址意见书申报表
②批准的建设项目文件批复或其他批准文件一份
③建设项目有选址意向的,附威海市统一座标和高程图,说明选址意向用地位置、用地界限等
④大中型项目应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
⑤行政许可规定的其他程序文件
⑥建设方案文本——设计院提供
3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
二、经发局
基建项目审批(立项)
1、项目请示报告
2、项目简介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
3、规划行政部门出具的项目建设规划控制指标
4、土地使用权证明
5、环境影响报告(环保局)
6、项目建设资金来源证明
7、抗震设防(市地震局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办理)
①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表》(3份)
②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表(网上)
③规划部门出具的土地规划示意图并盖章
④土地使用权证明
8、法律法规规定需提交的其他文件
三、建设局
1、岩土工程勘探报告审查
2、抗震设防专项审查
市建委设计科:
①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申报表》(3份)
②建筑工程设计的可行性论证报告(含结构设计主要内容、技术依据、可行性论证、主要抗震措施、结构计算书以及抗震薄弱部位的分析和相应措施等)(3份);(建筑设计院提供)
③岩土工程勘察报告(1份)
④建筑和结构施工图(3份)(设计院)
⑤进行模型抗震性能试验研究的结构工程,应提交抗震试验研究报告(3份);
⑥建设项目土地、规划、计划的政府部门批文(1份)
3、设计施工图审查
4、发布建设公告
5、施工、监理招投标
6、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
①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并取得土地使用权——规划局
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——规划局
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
④施工及监理中标通知书及经备案的合同书
⑤施工图审查意见书——市建委
⑥办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、安全报监手续
⑦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
⑧施工单位已交纳价格调节基金
四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
控价审查,确定投资额
1、岩土勘探合同
2、设计施工合同——建筑设计院
3、设计施工图——建筑设计院
五、地质勘探设计院
签订合同,进行岩土勘探,出具岩土工程勘探报告——报市建委勘察科审查、修改、贴签
六、建筑设计院
编制建设方案文本——报规划局审查
编制设计施工图——报市建委设计科审查、贴签