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年人能力评估师指的是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生活活动能力、认知能力、精神状态等健康状况测量与评估的人员。
2020年7月6日,人社部联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统计局发布9个新职业,包括老年人能力评估师
2021年2月,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布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。
行业现状
截至2020年11月初,全国各地的老年人能力评估师大致分为专职和兼职两种,专职指第三方老年人评估机构,兼职则指由养老机构从业人员担任评估师,两种类型的评估从业者人数在10万人以上。
常见的评估方式分为三类:第三方评估、养老机构评估后再由相关部门抽查或普查、养老机构独立评估。就业前景
首先,加强养老服务评估人员的专业建设。老年人能力评估师缺口较大,人才队伍建设急需提速。
其次,相关部门应尽快开展职业技能认定工作。尽管“老年人能力评估师”已被确定为职业,但所谓“持证上岗”的“证”并未统一,一些行业协会、养老机构、培训学校等主体都有自己的培训和考核方式。
再次,要建立和完善科学化、规范化、人性化的老年人能力和需求评估制度。工作任务
1.采集、记录老年人的基本信息和健康状况;
2.评估老年人日常生活活动能力;
3.测量与评估老年人认知能力、精神状态、感知觉与沟通能力、社会参与能力;
4.依据测量与评估结果,确定老年人能力等级;
5.出具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报告;
6.为老年人能力恢复提出建议。政策依据
(1)《老年人能力评估》标准(MZ/T039-2013)民政部2013年发;
(2)《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》(国发【2013】35号);
(3)《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》(国发【2015】2号);
(4)《养老机构服务质量规范》(GB/T35796-2017)2017年发;
(5)《“十三五”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》(国发【2017】13号)。职业技能等级
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,分别为:三级/高级工、二级/技师、一级/高级技师。培训参考学时
三级/高级工不少于120标准学时:二级/技师、一级/高级技师不少于80标准学时。申报条件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三级/高级工:
(1)取得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(含)以上。
(2)取得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,并具有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;或取得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,并具有经评估论证、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(含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在校应届毕业生)。
(3)具有大专及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,并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四级/中级工职业资格证书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(含)以上。
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报二级/技师:
(1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(含)以上。
(2)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三级/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的高级技工学校、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(含)以上;或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预备技师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(含)以上。
具备以下条件者,可申报一级/高级技师:
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二级/技师职业资格证书(技能等级证书)后,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4年(含)以上。联系方式
联系人:邓老师 16710838763同微信
邮 箱:sxbeiyi@126.com