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1月份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《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的意见》,其中,绩效考核指标中提到了DRG相关指标,这一改革的新动向引起了公立医院管理者和学界专家的高度关注。
什么是DRG?如何对住院病例进行DRG分组?DRG如何评价临床工作?DRG是否适用于所有病人?DRG能为患者带来哪些利好?医院成为DRG付费试点后,该如何积极应对?在“第四届国家疾病诊断相关分组(DRG)论坛”上,国务院参事、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DRG质控中心主任邓小虹现场进行了解答。
什么是DRG?如何对住院病例进行DRG分组?
DRG(DiagnosisRelat-edGroups)即“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”,与过去的“单病种”“单手术”有明显不同,DRG不仅仅要考虑病人住院的单一诊断和单一治疗方式,还要考虑到病人的年龄、疾病诊断、并发症、治疗方式、病症严重程度及转归等因素,将患者分入若干个诊断组进行管理。
每个组里的疾病都有一定的相似性,组与组之间有明显的统计学差异。建立在这样的分组方案上的预付费制,被称为DRG-PPS,也就是“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预付费制”,即对各DRG诊断组制定支付标准,预付医疗费用的管理机制。
由此可见,医院病历首页的填写,对进入DRG是至关重要的。病历首页上涵盖四类信息,即病人的个人信息、诊断信息、治疗信息、费用信息。
首先,根据病人的主要诊断,按组织解剖学分为26个主要诊断大类,如神经系统、消化系统、呼吸系统等。接下来,每个系统的疾病按照其治疗方式继续分组,比如神经系统的疾病若进行手术治疗,则被分到外科组,若以取栓、溶栓等方式治疗,就会分到内科组。
最后,还要考虑到病人的年龄、并发症等因素继续分组,比如同样都是急性阑尾炎,28岁的年轻人和88岁多种慢病缠身的老年人,住院时间、住院费用以及未来疾病的转归都会有很大的不同。
DRG是如何评价医院临床工作的?
一直以来,对医院的评价往往都是从床位数、设备数、人员结构、科研项目等方面展开的,缺乏对医院临床工作水平的客观评价机制,DRG评价内容恰恰弥补了这一缺陷。
DRG评价内容主要围绕能力、效率、安全三方面展开。(具体如下图)
DRG是否适用于所有病人?
DRG是以“单次住院”同一组内的平均价格为计算权重基础,主要应用在住院医疗服务绩效评价、住院医疗费用管理两大方面。
DRG综合考虑了病情严重度和复杂性,同时考虑治疗方式的难易程度,是一种针对短期住院病例的管理工具,不适用于社区门诊、中医院、康复护理类长期照护服务等。由于疾病谱的变化、治疗手段的不断更新、政策导致的治疗费用变化,DRG系统需要进行动态更新维护。
DRG的推广将为患者带来哪些利好?
DRG的推广,一方面有效减少了医院开具“大处方”“大检查”,减少了患者不必要的医疗支出;另一方面激励医院集中资源发展优势病种治疗特长,促进医疗市场形成更为合理的格局,使群众获得更加优质、高效的医疗服务,提升就医满意度。
此外,患者也不用担心医院为了降低医疗成本,出现降低服务质量的现象,DRG通过对临床路径的规范,规避这一现象的发生。
成为DRG付费试点医院后,如何积极应对?
2018年12月20日,国家医疗保障局发布了《关于申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的通知》,启动DRG付费国家试点报名工作。要求试点城市必须有参与DRG付费方式改革的意愿;具有相对统一的医保药品、诊疗项目和耗材编码;能够提供近三年的完整、规范、标准化医保结算数据等条件。
2019年5月20日,国家医疗保障局召开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付费国家试点启动视频会,确定了北京等30个试点城市。
医院成为DRG付费试点后,作为医院管理者,要持续检查规范病历首页的填写,保证填写质量;重视病案编码工作;重视信息化建设,改善医院的信息系统(HIS),在手术室、重症监护病房及病房建立医生工作站;重视学科均衡发展,重视急危重症的治疗;重视医疗质量与成本控制;社会资本举办的营利性医院收治的参保患者可以享受同样的补偿。
作为临床医生,要保证所有相关的次要诊断和所有的相关操作都写入病历首页;首页中的诊断必须有诊断依据,在病程、检查化验报告中获得支持;正确选择主要诊断,即导致患者本次住院就医主要原因的疾病或健康状况,有手术治疗的患者,主要诊断要与主要手术治疗的疾病相一致,一次住院只有一个主要诊断。